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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政策
倍利科技承諾打造尊重人權、創造包容及有尊嚴的工作環境,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BA)一致的標準,致力於遵守並尊重所有人員的人權。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所有員工,包含正職員工、兼職人員、實習生、契約人員等,並擴及供應商及合作夥伴。

人權政策主要內容揭示如下: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1. 禁止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抵債、契約束縛、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其他不自願的工作安排。亦不接受供應商使用強迫勞動。

二、禁止雇用童工,青年勞工不從事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1. 禁用童工(15 歲以下或未達義務教育年齡),亦不接受任何供應商或分包商使用童工。如發現童工,應提供協助或補救措施。
2. 青年勞工(18 歲以下)不得從事可能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三、遵守工時與薪資法規,提供公平合理之待遇
1. 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每週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 小時(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
2. 所有加班皆為自願行為。
3. 工資應符合相關法規,包括最低工資、加班費與法定福利。
4. 禁止以扣薪作為懲處手段。

四、禁止歧視與非人道待遇
1. 工作場所不得有騷擾、歧視或任何侮辱人格的行為。
2. 尊重員工基本人權,禁止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口頭辱罵,或威脅進行上述行為。並應制定預防措施並有效傳達。

五、尊重隱私權與結社自由
1. 在蒐集、處理、傳遞與保存個人資料時,遵守隱私及資料保護法令。
2. 尊重員工結社自由、集體談判權及和平集會權。

六、負責任的礦產採購
不使用來自武裝衝突、非法採礦或低劣工作環境中取得的礦產(即「衝突礦產」)。

七、建立申訴與檢舉機制
提供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匿名反映意見之管道,確保無報復、威脅或騷擾風險。

八、員工職涯發展與培訓
為員工建立完善的職涯發展與能力培訓計畫,創造長期成長環境。

九、員工溝通機制
建立暢通之勞資溝通管道,讓員工能獲取資訊、表達意見,並合理通知重大營運變動。

十、定期檢視與補救措施
定期評估人權風險,修正不足之處並採取有效補救與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