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選單
董事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學歷
經歷
董事
林坤禧

美國Kentucky大學 企管博士
交通大學 企管碩士
交通大學 電子工程學士

現任:聯合再生能源(股)公司 董事、宏觀微電子(股)公司 董事、倍智醫電(股)公司 法人副董事長代表人暨總策略長

經歷: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 資深副總經理暨資訊長、宏觀微電子(股)公司 董事長、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執行長、力成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致茂電子(股)公司 獨立董事

董事
城翠蓮
美國堪薩斯大學 電腦科學碩士

現任:玖旺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經歷:力新國際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網星資訊(股)公司 創辦人、執行長、領袖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IBM-New Development Center 資深經理、AT&T-Bell Labs Member of Technical Staff and Team Leader

董事
洪傳獻
清華大學 電機博士

現任:聯合再生能源()公司 董事長暨策略長兼暫代執行長、永梁()公司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聯合再生能源工程()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經歷: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暨執行長、光華非晶矽公司 副總經理兼廠長、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所電池組/薄膜組組長、國家太空中心太空計劃 電力次系統主持人、榮獲國際太陽電池領域最高榮譽PVSEC-23 Special Award 亞太材料學院院士

董事
黃建中
交通大學 工業工程博士

現任:倍智醫電(股)公司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兼總經理

經歷: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 後段技術暨服務處 部經理、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 經營資訊系統處 部經理

董事
李博甯

美國匹茲堡大學 財務數學所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 水利與海洋工程學系

現任:坦德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廣化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佐臻(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經歷: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 經理、聯昌電子企業(股)公司 副理、第一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副理、國票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副理、康和比聯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專員

董事
王逸民
陽明交通大學 EMBA
大同工學院 電機系學士
現任:漢民科技()公司 處長、漢民原醫()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㵢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暨總經理
獨立董事
翁明正
美國南加州大學 MBA

現任:樂富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經歷:野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美商雷曼兄弟證券(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董事長、花旗所羅門美邦證券(股)公司台北分公司 總經理、美商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 副總裁

獨立董事
邰中和
淡江大學 管科所碩士
交通大學 電控工程系學士

現任:旭揚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長、同欣電子工業(股)公司 獨立董事

經歷:宏碁電腦(股)公司共同創辦人、立錡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旭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
曾棟樑
政治大學 企業管理系學士

現任:嘉晶電子(股)公司 獨立董事

經歷: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公司 財務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
劉尚志

Texas A&M University  工業工程博士
臺灣大學 海洋研究所碩士
臺灣大學 法律系學士

現任: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公司 獨立董事

經歷: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 顧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學院 院長

董事會成員專業能力矩陣
姓名
多元化核心
基本組成
國籍
性別
具員工身份
年齡41~50歲
年齡51~60歲
年齡61~70歲
年齡71~80歲
知識、技能及素養
營運判斷
會計及財務分析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董事
林坤禧
中華民國
城翠蓮
中華民國
洪傳獻
中華民國
黃建中
中華民國
李博甯
中華民國
王逸民
中華民國
獨立董事
翁明正
中華民國
邰中和
中華民國
劉尚志
中華民國
曾棟樑
中華民國

董事會選任資訊
董事提名與選任政策

1.  董事提名與選任政策

 

本公司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董事選任程序。

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該程序之規定辦理。

 

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含:

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應依據績效評估之結果,考量調整董事會成員組成。

 

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公司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三家。

 

2.提名暨選任方式

 

本公司設董事五~十一人,任期三年,並自民國114年起全面採候選人制度,

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本公司設置獨立董事至少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14716日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束,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欲提名董事之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並檢附件相關證明文件,

於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14718日至728日止,以掛號寄()達本公司。

受理提名期間除接獲董事會提名外,並無其他股東提名。

 董事選任資訊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辦理,以確保選舉程序之公開、公正與透明。第五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已審議通過董事候選人名單(含四席獨立董事),並於民國114年9月1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完成選舉作業。此次選舉共選出董事十席,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充分展現本公司對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功能之重視。
董事會重要決議

會議日期
115.03.03
重要決議

1.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     通過審查本公司截至1141231日逾期3個月以上之應收款項明細案。

3.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6.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績效評估案。

7.     通過本公司115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案。

8.     通過本公司115年預算案。

9.     通過擬向關係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案。

10.  通過修訂本公司重要內規案。

11.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12.  通過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往來額度及衍生性外匯避險額度案。

13.  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4.  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案。

15.  通過定期評估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案。

16.  通過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經理人參與員工認股分配案。

17.  通過本公司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功能性委員薪資報酬案。

18.  通過本公司經理人激勵獎金案。